讯(记者寇德娜)5月31日,“金华发布”官微披露,自6月3日起,浙江省金华市范围内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,以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公告明确,缴存职工购买首套、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;职工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,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。同时,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最低首付比例为30%,可贷比例为70%。
根据现行规定,金华市区购买首套住宅,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价款的80%。最高可贷额度,夫妻双方为100万元,职工单方为50万元。在此次政策调整后,首套、二套执行统一的最高可贷额度,即职工单方由首套50万元、二套30万元,上调至最高70万元;夫妻双方,不论是首套或二套,统一按最高可贷额度100万元执行。
对此,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,现有住房商业贷款的公积金缴存户,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及时申请“带押转贷”传金所,实现住房贷款“商转公”,以进一步减轻购房贷款负担,支持合理住房消费。